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壹百二十九條因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