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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合同怎麽寫?

法律分析:我國城鎮的土地屬於國家,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組織,土地的所有權是不允許買賣的。簽訂的買賣合同會被認定無效,因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方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執壹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土地流轉的地點、面積和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通方式;(五)土地使用權出讓;(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七)轉讓價格和支付方式;(八)出讓合同期滿後地面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置;(九)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

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用語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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