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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是什麽?

1.《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是什麽?

1.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是我國壹切法律的基礎,包括其他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當然也是壹切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在這些行政法中,對各種違反行政法的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條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通過減少其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予以處罰的行為。

第五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二、構成行政處罰的行為要件是什麽?

構成行政處罰的行為要素有:

1.壹定是犯了非法行為。違法事實已經客觀存在;

2.違法行為是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政處罰只能針對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為;

3.實施違法行為的人是負有責任的行政相對人;

4、應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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