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妳說的婚前財產是以房齡為準的!
毫無疑問,個人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以取得房產證為準)。但是,如果婚後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對房屋所有權不會有任何影響嗎?有人提出過這樣的觀點,在還清所有貸款之前,產權應該分為婚前和婚後兩部分,個人婚前支付的房價會得到相應比例的婚前產權,屬於其個人財產;結婚後,雙方* * *通過償還銀行貸款取得結婚房產權利,該房產為夫妻雙方財產,應作為夫妻財產分割。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理解法律關系。簡單來說,買賣雙方是房屋買賣關系,買賣雙方是借貸關系。當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並向貸款人借款,同時辦理房產證時,購房合同雙方均已履行合同義務,雙方已終止購房合同關系。之後,買受人向貸款人還款的行為屬於買受人與貸款人的貸款行為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影響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買受人的購房行為屬於物權行為,還貸行為屬於債權法律關系,物權優於債權,所以婚後還貸行為不能引起房產權屬的變更,房產權屬變更為不動產必須經過房產部門的登記和公示手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而婚後還貸的行為,只能產生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妳可以用妳壹半的財力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