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規定如果不想買房是否可以退定金,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質,不想買房可以退還定金。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或者收取任何預付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購房者已經支付了“定金”,那麽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開發商都應當無條件向購房者退還定金。
2.如果妳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有欺詐或者其他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無法協商好合同條款,那麽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應該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訂立的,出賣人還應當返還定金。比如因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也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以上是“不想買房可以退定金嗎?”交了定金不想買房怎麽辦?總之,簽完認購書,交了定金,如果不想買房,定金壹般是不退的。但如果有正當理由,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定金也不是不可以。當然,對於不想買房又想返還定金的,當事人往往只能通過起訴來解決。購房者要想拿回定金,必須證明不買房的理由是正當的。這時候妳不妨多聯系壹些律師,請他們幫妳出謀劃策,壹定能幫妳更順利的拿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