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處理方式在認購協議中確定的,不能退還。如果不確定,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因為沒有簽訂正式合同,這就意味著合同雙方可能對協議內容沒有達成壹致,甚至可能存在最終不簽訂購房合同的可能性。因此,認購時繳納的“定金”的成立條件未得到滿足,開發商將其視為“定金”,不符合《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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