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和使用權的順序,按照登記和占有的先後順序確定。承租人占有租賃物後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租賃權,否則抵押權優先於租賃權。
不違反租約買賣的法律效力
不破租賃原則的出現,突破了嚴格的合同相對性原則,確定了合同外第三人接受合同內容的義務。牢不可破租賃的適用必然會產生壹定的法律效力,這些法律效力因當事人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
出租人和受讓人除了標的物所有權人的地位發生變化外,還可以取得出租人的地位,承擔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雖未終止,但合同主體發生了變化,即原租賃合同中發生了受讓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買賣不破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