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關系是壹種法律關系。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在買賣關系中,買賣雙方是主體,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內容,買賣合同的客體是客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九十五條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用語及其效力等條款。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九十八條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受領標的物單證的義務,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第五百九十九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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