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萬元;
2.擬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相關業務工作經驗,無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
3.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和能夠證明其符合規定條件的材料。
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和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頒發保安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八條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萬元人民幣;
(二)擬任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相關工作經歷,無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開除公職或者退伍等不良記錄;
(三)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資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保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