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和贈品在同壹張發票上退貨,贈品不算捐贈不交增值稅。此時按照100計算;
2.只開商品發票,贈品不壹起開。這些禮物應被視為捐贈,應繳納增值稅。此時按照110計算;
3.增值稅是以貨物(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的流轉稅。從稅收原理上講,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要求:
1,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填寫錯誤的,應單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錯填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填錯作廢”字樣。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買方未索要而作廢的,按填錯處理;
2、項目齊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金額壹致;
3.各項內容無誤,壹次填寫全部份數,上下份數內容和金額壹致;
4.發票和抵扣聯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具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5.不得開具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統壹制定的樣本不壹致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綜上所述,企業以買壹贈壹的方式銷售自己的商品,不屬於捐贈,銷售總額應當按照各商品公允價值的比例進行分攤和確認。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商品、財產和勞務進行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的,視同銷售商品、轉移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