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產無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或者使用禁用的化妝品原料和未經批準的化妝品新原料的,沒收其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3至5倍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止生產或者吊銷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銷售假冒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吊銷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的處罰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沒收的產品由衛生行政部門監督處理。化妝品不屬於藥品,所以銷售假化妝品不會構成銷售假藥罪,可以按照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