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非訴訟本質
矛盾不壹定是針鋒相對,而是可以化解的。今天妳贏了官司,我不甘心。明天我會再做點什麽來報復妳,那什麽時候做呢?俗話說,朋友要和好不要結婚,就是這個道理。解決爭端比制造新的矛盾更好。調解不成,再提起訴訟也不遲。
就像《周易》的“訴訟占蔔”之後是“司卦”,如果訴訟失敗,那我就重新開始打妳,這是為了國與國之間的矛盾。真理和人民之間有矛盾,真的無法調節。再起訴也是壹樣。
孫子也說過,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好的。所以訴訟和戰爭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遇到矛盾的時候調解是第壹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