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舊房不動產登記時,如果沒有規劃證明,需要先了解當地規劃建設部門的具體要求。按照當地規定,可能需要補辦規劃許可證或者提供其他證明文件,證明房屋的合法性。
壹般來說,舊房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所有權證;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房屋登記申請書;
房屋平面圖、宗地圖等測繪資料;
其他必要材料,如房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土地來源證明等。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在準備材料前最好先咨詢當地規劃建設部門或不動產登記機構。
總而言之:
在沒有規劃證明的情況下,需要了解當地規劃建設部門的具體要求,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提交申請前,最好咨詢當地規劃建設部門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獲得準確的指導和幫助。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同時,法律還規定了不動產登記的具體程序和要求。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變更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因此,對沒有規劃證明的舊房不動產進行登記,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