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首先妳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壹切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不能通過工傷獲得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單位不提出申請的,職工個人必須自傷害發生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申請;
3.工傷認定為工傷的,在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後,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薪留職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的夥食補助按妳當地標準支付;
4.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認定工傷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要求傷殘賠償;
5.根據妳說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GB/T 16180-2014中的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傷殘等級在7級左右,具體結果還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
6.用人單位未履行上述義務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當地勞動部門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