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證明是患者因當地醫院醫療水平確實無法治愈,需要從原醫院轉到另壹上級醫療機構治療的醫療證明。由患者主治醫師提出,主治醫師向科主任匯報,科主任確認。
醫療保險異地備案方式:
1,異地居住人員,憑本人社保卡和二代身份證,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已在異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備案)。
(1)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
(2)查詢備案醫院是否在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名單中;
(3)查詢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參保人信息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2.轉移到國外的醫務人員
(1)選擇醫院(優先選擇異地直接結算住院費用的定點醫療機構);
(2)參保人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本人身份證(代理人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和本市具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轉移就醫備案表,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3)查詢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參保人信息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綜上所述,異地就醫不轉診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