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8國務院正式批復,自2012起,將每年12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設立這項活動的目的是為了進壹步增強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倡導人們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禮貌,安全文明出行。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病中心傷害防控室提供的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死亡62387人,受傷237421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道路交通傷害已經取代自殺成為傷害和死亡的第壹原因,成為全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的公共衛生問題,關系到人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在此背景下,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有助於喚起全社會對交通安全問題的關註,有助於政府部門、媒體和社會力量形成互動,從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公德意識三個方面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社會基礎。
綜上,2021年4月3日,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建議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3日。此次修改重點突出教育引導功能,明確每年65438+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國發201230)
文章
嚴格監管駕駛員培訓機構。加強駕駛員培訓市場規範,提高駕駛員培訓機構準入門檻,按培訓能力核定招生數量,嚴格教練員資質管理。加強駕駛員培訓質量監管,全面推廣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應用,督促落實培訓大綱和學時。定期向社會公開駕駛員培訓機構畢業生的培訓質量、考試通過率、交通違章率、事故率等情況,並作為其資格審查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