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每個月瞞著老婆給爸媽寄兩萬,爸媽卻用我的錢給我哥買了房子。為什麽?

我每個月瞞著老婆給爸媽寄兩萬,爸媽卻用我的錢給我哥買了房子。為什麽?

我每個月瞞著老婆給父母寄兩萬塊錢,但是父母用這筆錢給妳弟弟買了房子。妳覺得這件事不合適。今天,我們來梳理壹下。

首先,我不認為這件事有什麽不妥。從道理上講,父母都是為了孩子。既然妳把這筆錢寄給了妳父母,妳父母就對這筆錢的去向有控制權。支配就是他想怎麽花就怎麽花,想留就留。他有權支配這筆錢。所以妳覺得這件事不對的地方在於,妳辛辛苦苦給父母寄錢花,卻沒有告訴妻子。但是妳爸媽心疼,妳哥把錢給了他哥買房子。

為什麽覺得這件事沒有錯?因為妳把錢給了妳爸媽,妳爸媽對錢有控制權。反正花錢是人家的權利。很多人看到這個,會覺得妳不容易。我會認為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偏向妳父母的,但從道理上來說確實是這樣。

如果覺得不合適,怎麽跟父母說?如果妳覺得把錢花在弟弟身上不合適,可以找個合適的機會告訴父母。告訴他們錢對妳來說是什麽。這是為了什麽?如果沒有和父母很好的溝通,確實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壹樣。都是為了孩子想他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算妳給他錢,他也不會舍得花,因為他們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所以我覺得妳每個月瞞著自己真的沒問題,妳老婆會給妳父母寄錢,父母拿著錢給妳弟弟買房。

不知道妳們網友對這種事情怎麽看。歡迎留言評論。我愛晉城。關註我,帶妳了解更多民生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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