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美國留學,在校外工作,需要申請專門的工作許可。具體規定為:持有合法學籍,入學9個月以上,達到壹般標準者,經學校留學生顧問批準,可在移民局或勞動部認可的公司工作。工作有效期為壹年,但他們可以申請延期。需要註意的是,工作的公司必須是移民局或勞動部認可的公司,而不是任何公司。
如遇緊急情況或突發經濟困難,到校外工作的留學生也應遵守上述美國留學和工作政策,即入學壹年後,應向學校的留學生顧問提交必要的證明,申請特殊工作許可。
留學生也可以以實習的名義申請美國的工作。申請人必須先學習壹個學年,然後在畢業前90天內和畢業後30天內,持學校留學生顧問的推薦信到移民局填寫相關表格並申請工作許可。申請時要告訴移民局,實習的目的是獲得工作經驗,以便畢業後回國就業。經移民局批準後,可以工作壹年。
在美國學習和工作是學校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兼職不僅可以補貼生活費和學習費的不足,也是進入社會、體驗當地生活的學習機會。有助於為以後進入職場做好充分的準備,積累人脈,學習經驗等。,但不要被薪資誘惑,從而耽誤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