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1年10月《庇護州法》的生效,加州成為美國歷史上第壹個向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提供庇護的州。
去年9月,加州立法機構通過了州參議院民主黨議長凱文·德萊恩(Kevin Delean)提出的州法案SB54。5438年6月+10月,該法案被民主黨州長傑裏·布朗簽署成為法律,被輿論稱為“庇護州法”。
這部法律嚴格限制加州州和地方執法部門使用人力、資金或其他公共資源配合聯邦機構處理非法移民,如參與調查、審訊、拘留、調查和逮捕等。
在加州立法機構通過這部地方法律之前,不僅遭到了聯邦政府的強烈反對,也讓美國法律界爭論地方政府到底有多大的權力阻止其司法人員參與聯邦移民法的實施。司法部長傑夫·賽辛斯呼籲布朗使用他的否決權來阻止這項有爭議的法案成為法律。布朗回應稱,《庇護州法》的內容是平衡的,既保護了加州的公共安全,也保護了“為加州做出巨大貢獻的辛勤勞動者”。
特朗普入主白宮後,簽署行政命令,停止威脅聯邦安全經費,要求各地不得庇護非法移民。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隨後裁定該法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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