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美國歷史上有哪些臭名昭著的判決?

美國歷史上有哪些臭名昭著的判決?

最臭名昭著的判決是普萊西訴弗格森案。

案件背景是南北戰爭後,黑人權利上升,所以希望廢除種族隔離。因此,黑人民權運動者選擇了壹個名叫普萊西的黑人。他被趕了出來,因為他坐在了白人乘坐的火車的車廂裏,然後他去了當地法院,希望根據第十四修正案獲得合法權利。普萊西的特別之處在於,他是壹個只有四分之壹血統的黑人,從當時的照片可以看出,他看起來基本上是白人。所以,當這壹事件上升到最高法院,只要法官們在出身和經歷上對普萊西抱有同情,種族隔離就有可能被廢除。

但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無情的,大法官的主張是“隔離與平等”:根據第14修正案,黑人和白人享有同等權利,但居住場所和使用空間的隔離並不損害黑人的合法權利,也就是說,種族隔離不存在法律問題,普萊西不能因此獲得賠償。這個判決的結果就是種族隔離合法化。南北戰爭後,奴隸制的廢除並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被歧視的黑人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方式並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這種情況直到20世紀才有所改變。

普萊西訴弗格森案被二戰後沃倫法院對布朗訴布羅德教育案的判決推翻。本案的結果是,沃倫法院以“州際商業條款”推翻了原來主張的“隔離與平等”。理由是:憲法規定聯邦政府有權控制州際商業。如果黑人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就會影響當地經濟,而影響當地經濟就會影響州際商業。因此,聯邦政府可以做任何影響黑人合法權利的事情。目前,這個理由被解釋得如此松散,以至於聯邦政府獲得了巨大的權力,可以扭轉州內普遍默認允許種族隔離的狀態。

  • 上一篇:申請健康證需要帶什麽證件?
  • 下一篇:在股票交易中幫助別人虧損,我要付出代價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