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法案是由美國參眾兩院提出的。
2.參議院和眾議院同時對法案進行表決。如果在決議過程中出現分歧,兩院都有修改法案的立法權。參議院和眾議院就修正案進行磋商後,將再次進行表決。
3.參眾兩院的投票法案通過後,將由總統簽署。
4.美國法案開始生效。
美國立法權:
國會通過立法,批準政府年度預算和撥款,批準其稅收、貿易、征兵、金融等重要內外政策,批準政府和總統與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締結的條約和協定,決定戰爭與和平。
國會只有在眾參兩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提議下才能修改憲法,憲法修正案必須得到四分之三以上州立法機構的批準才能實施。
國會還有權提出、審議和通過大量不需要總統簽署的各種決議。
擴展數據:
美國國會的立法權及其立法體系:
如果總統簽署該法案,它將具有法律效力,成為法律。如果總統否決該法案,眾議院可以修改該法案以獲得總統的支持,或者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總統的否決(無需棄權),使該法案自動成為法律。
如果國會會期不到十天就到達總統手中,而總統在會期內沒有簽署,該法案將被擱置,自動失效(即口袋否決)。議會可以在下次會議上重新提出該議案。
對任何議案進行表決時,只要有出席人數1/5的要求,就要在學院的報紙上公布投票人的姓名及其投票結果,以供投票人監督。
參考資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美國國會
百度百科-美國國會
百度百科-美國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