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應該制定更多的強制性法規來減少公民的聚集活動,政府相應的執法部門應該制定更多的法律法規來限制公民參加過多的聚集活動來降低感染的風險。只有政府相關執法部門以身作則,通過進壹步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公民的活動,增強公民對疫情的防禦意識,讓公民了解疫情傳播的方式和途徑。這樣才能在客觀上進壹步降低積極性和感染風險。
2.加強宣傳新冠肺炎的傳播途徑和方式以及預防措施。有關部門應通過進壹步宣傳,增強市民對新冠肺炎傳播途徑的了解,以及對新冠肺炎危險意識的判斷。並進壹步宣傳新冠肺炎的預防措施,讓市民通過自己的方法更好地預防。只有公民自己知道新冠肺炎的危害,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壹些危害。
3.社會公民應該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來抵制新冠肺炎,這不僅是個人乃至政府的事情,也是整個社會的任務。因此,每個人和每個團體都應該樹立榜樣。作為公民,我們應該更好地履行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自覺參加,不舉辦相關具體活動。對社會和個人健康負責。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起到抵禦疫情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