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美國壹直是壹個講民主人權的國家,我覺得也是為了幫助社會上善良的人,但是我覺得他們也是想懲罰那些危害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人。
其實我覺得壹個國家如果沒有死刑,對這個國家的安定和諧會有非常不利的發展。比如美國,以前他們的法律沒有死刑,法律處罰也比較寬松,所以美國的刑事案件頻發,各種事件的犯罪率上升。
舉個例子,如果發生了非常惡劣的事件,壹個人對國家安全或者律師和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但是壹個國家沒有死刑,不能對他進行最嚴厲的懲罰,那麽大家的犯罪成本就越來越小。
如果犯罪成本變小,很可能會有很多犯罪分子去犯罪。事實上,對於壹些人來說,法律的強制性是非常重要的。也許他會考慮壹件事的後果,才會想犯罪。
畢竟對於壹個國家的人民來說,不是所有的人都壹樣,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質的。所以絕不能只靠道德法律來約束他們,必須有相應的懲罰來約束民眾。
只有這樣,社會才能和諧穩定發展,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有利於國家經濟發展和民族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