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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被同行砸了。他們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視店鋪受損財物情況,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2.法律依據:

1)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65438修改為0997)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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