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豁免的條件和方式是什麽?

豁免的條件和方式是什麽?

壹、免責的方式有哪些?

1,免檢方式如下:

(1)限額豁免。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壹定時間後,不再承擔強制性法律責任;

(二)免予起訴;

(3)自首,立功免責。違法後有立功表現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法律責任;

(4)補救豁免。對實施違法行為並造成壹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追究責任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免除其部分或者全部責任;

(5)協議免責或默示免責。雙方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協商達成的免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6條

本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二、違約免責條件是什麽?

違約免責條件如下:

1,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即當事人違約是由於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

2、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過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免除對方民事責任的條件,受害人的過失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才能作為免除對方民事責任的條件;

3.免責條件是法律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的。

  • 上一篇:每天了解壹個職業。
  • 下一篇:民法典與勞動法的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