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新聞裏的賣花女沒有任何同情。自古買賣講的就是公平正義。如果我喜歡妳的花,或者想在這種情況下買壹束花來烘托氣氛。那就沒問題。我買了妳的花。我高興地買了它們。但是妳強迫我接受這朵花。可能十塊錢不是很貴,但是毀了我的心情,讓我難受。此時的花,在我眼裏,和垃圾沒什麽區別,不僅僅是垃圾,還有屈辱,無法強烈拒絕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的屈辱。
在這種情況下,遠離是我的底線。如果堅持糾纏,就說沒錢,把花退了。妳不能習慣它。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有些人就是利用了自己對孩子的同情,不好意思拒絕買賣。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好。真不知道有些家長是怎麽想的。基礎交易知識不應該教嗎?孩子賺錢謀生,大家想養就養,不想養就不能逼,否則不僅買賣難,還會被道德綁架。如果對這種行為聽之任之,他們會覺得理所當然,這樣長大的孩子會留下錯誤的認識。這遠遠大於所謂的對自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