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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寵物的民法2021

法律解析:新修訂的《民法典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對常見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第三十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的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當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帶狗外出時,要按規定佩戴狗牌,按規定拴好狗繩,防止狗傷人和傳播疾病。從5月1日起,不帶繩子和狗牌遛狗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所有權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實施政府依法實施的緊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對任意傾倒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章飼養動物、違章搭建、占用通道、拒交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有權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絕履行相關義務的,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或者投訴,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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