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附則。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並規定了侵權責任,明確了權利被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護,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