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工傷十級賠償條款,是指工傷保險範圍內的工傷造成勞動者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工傷級別進行賠償。該條款將工傷分為十個等級,賠償標準從3萬到1.2萬不等。具體來說,壹級工傷賠償標準為3萬元,十級工傷最高賠償金額為654.38+0.2萬元。其中,壹、二級工傷為輕傷,三至六級工傷為重傷,七至十級工傷為特別重傷。職工因工致殘同時喪失勞動能力的,根據傷殘程度和工傷等級分別計算支付賠償金。而且用人單位在支付工傷賠償的同時,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工傷賠償怎麽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工傷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或傷殘津貼)+醫療費+誤工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死亡賠償金(或傷殘津貼)根據工傷等級確定,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或報銷。誤工費是指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內的補助,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指因工傷的補助。
《民法典》十級賠償條款將工傷分為十級,最高賠償金額為1.2萬元。工傷事故發生後,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工傷等級進行相應賠償,並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工人也要加強安全意識,避免工傷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傷賠償金: (壹)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勞動者工傷的;(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指派無相應技術操作證的工人從事特種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