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債權被侵害超過20年未提起訴訟的,權利人將失去對該權利訴訟的勝算。權利人在訴訟有效期內提起訴訟的,根據相關法律具體流程如下:1。將起訴狀及收集到的與案件相關的證明材料提交有管轄權和司法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2、由人民法院作出受理案件的決定,向檢察官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由檢察官預交相關訴訟費用;3.立案之日起五日內,法院應當通知被告人答辯,並將起訴書副本和開庭傳票交其簽名;4.檢察官作出答復的,可以在收到訴訟文書之日起15日內送交負責審理該訴訟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將副本送交檢察官;5.人民法院開始安排開庭時間,並在開庭三日前將開庭時間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