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127條規定,遺產按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扶養關系。
繼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的繼承權原則
1,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壹,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必須全部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者限制。
第三,繼承權是絕對的,任何人都有不侵犯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127條第1款和第2款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