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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網絡侵權責任

法律主體性:

《民法典》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通知轉發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侵權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擴大部分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 *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九十四條* *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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