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作為單元住戶或整個小區,下水管道有* * * *使用,其維修義務由有* * * *使用的業主或物業管理人承擔,有維修基金有物業管理,涉及所有利益。如果下水管道因住戶原因堵塞,那麽住戶有義務維修或疏通。
如果汙水管道設計不合理,造成泥沙堵塞,應該是房地產開發部門的責任。如果設計沒有問題,並且通過了工程驗收,居民應該負責維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條關於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和收益分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面積比例確定。
第二百八十壹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基金屬於業主。經業主同意,可用於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的局部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第二百八十二條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從業主處取得的收入,扣除合理費用後,歸業主所有。
第二百八十三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面積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受業主委托,應當按照本法第三部分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