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典與合同法的關系

民法典與合同法的關系

法律主觀性:

民法是壹個大的法律分類,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合同法是民法的壹個分支,屬於債權的壹種,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主要規範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轉讓、終止、違約責任及各種名優合同(1)。合同法是民法的壹部分,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法的很多內容都是按照民法的內容來分類的,比如買賣合同、經濟合同,都是按照民法內容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來分類的。(2)民法是合同法的基礎。民法與合同法法律關系的另壹個方面是民法是合同法的基礎。(3)民法與合同法內容的互補性。在民法的內容中,合同法的壹些內容在特定情況下對民法的壹些內容做出了具體的補充說明。(4)民法與合同法法律關系的壹致性。民法與合同法法律關系的壹致性主要是指民法與合同法的調整對象相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 上一篇:密室逃脫豁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民事訴訟中的法律關系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