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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關於父母子女關系有以下相關法律:第1067條父母不履行扶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扶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1070條父母與子女有互相繼承的權利。第1073條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並有正當理由者,父或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1070條父母與子女有互相繼承的權利。

第1073條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並有正當理由者,父或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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