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民法的法定規範包括: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侵權責任法等。
商法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證券法。
商法的法定規範包括: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法等。
民商法是指調整社會民商事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民法商法平等地調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各種法律關系。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民法通則、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侵權責任法等。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將於2021 1年10月28日起施行,屆時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將被廢止。知識產權法方面,制定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商法方面,制定了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信托法、企業破產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壹
為了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的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