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主要解決以下問題:
1,財產所有權。這是指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財產的權利。當這壹權利受到爭議或侵害時,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確認和保護。合法所有權的保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恢復原狀、返還原物、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確認財產權等。
2.財產流轉中的契約關系。合同是財產流轉的基礎。依法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遵守。壹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在法律上要承擔經濟責任,要受到法律制裁,如違約金、罰款、賠償損失等。合同制在中國被廣泛使用。常見的有:購銷、供銷、農副產品。收購、信貸、借貸、租賃、借款、承包、運輸、基建承包、信托、保險等。
3.知識產權。這是個人或集體對其智力成果的專有權,如著作權、發明權、專利法、商標權等。這些智力成果本身就是精神財富,沒有直接的經濟內容,但其中壹部分與物質財產密切相關。我國通過發明獎、技術改進獎、專利法、商標法等法規調整上述人身非財產關系,保障作者和發明人對智力成果的專有權,以及轉讓權和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