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正能量的東西,都值得通過直播傳播,因為直播本身的影響力就很大。如果做線下宣傳,可能很努力,壹天能輻射的人也就幾百個,還是挺厲害的。但如果是網絡直播,不管是什麽原因,這個市場直播吸引了很多人的關註,接觸過這個東西的人可能有上千甚至更多。讓這些開展反詐騙宣傳工作的警察壓力更小,效果更好,利用現在的大眾傳媒達到這樣的預期宣傳效果,難道不是壹件很完美的事情嗎?
真正利用好大眾傳媒去做那些應該做的事情。壹些傳播正能量的東西,就是那些值得用這個大陸媒體的網絡小醜。他們天天打扮的很醜,還能吸收這麽大的網絡流量。這類團體應該受到限制,甚至逐步打擊。讓那些正能量的東西,壹些防騙宣傳,壹些防騙知識,正確的三觀和社會生活規則,通過網絡逐漸傳播到每壹個接受直播的人心裏,在溫暖中逐漸形成更深的印象,這是壹件好事。
只是這個平臺還不錯,但是用這個平臺的都是些什麽人呢?如果直播的內容是好的,像上面提到的反詐騙宣傳,確實幫助了很多人,降低了幾百人的詐騙風險,那麽這樣的直播形式就是好的。直播本身就是壹個客觀存在的東西,沒必要太排斥,真正用在好的地方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