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書面民防的要點在於以下內容:1。抗辯理由是抗辯的主要部分,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對案件的具體事實進行抗辯的必要性;需要對適用的相關法律方面進行辯護。2.提出個人抗辯請求,即原告訴狀或上訴書中的相關請求是完全不能接受還是部分不能接受。對於本案的處理,妳應當依法提出自己的個人主張,請求人民法院在判決時考慮妳自己的主張。民事答辯結束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向人民法院送達的全過程。2.被告自己的簽名。被申請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註明全稱並加蓋單位公章。3.寫下回復的時間。4.附件應主要寫明答辯書的份數及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七條* * *第壹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壹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後,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