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性質的變化:在偵查過程中,如果涉嫌犯罪的事實逐漸浮出水面,原民事案件可以轉為刑事案件,此時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刑事案件追訴標準;
2.當事人申請: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發現對方涉嫌犯罪,可以申請將案件轉為刑事案件,此時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刑事案件追訴標準。
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
1.犯罪事實清楚:需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在,包括人證、物證、書證、專家證;
2.犯罪嫌疑人明確:需要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是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明確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參與了犯罪活動;
3.犯罪行為違反法律規定:需要證明犯罪行為違反刑法、行政法規和其他法律規定;
4.犯罪行為情節嚴重:需要證明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轉為刑事案件時,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決的執行。
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被告人必須到庭。
第壹百壹十三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院規則。
人民法院可以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予以訓誡、責令退場、罰款或者拘留。
對擾亂法庭、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法官,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並處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