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過程中,對當事人的實體問題作出的書面決定。民事裁定書和民事判決書的區別主要有三點:(1)解決的問題性質不同。民事裁決解決了與訴訟程序有關的問題;民事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即實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問題。(2)內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書的內容比較簡單,壹般不要求對案件事實進行具體描述,也不要求在格式上區分事實和理由;民事判決書的內容相對復雜,壹般要求對案件的事實和理由進行全面的描述,格式上也要求將事實和理由分開書寫。(3)關於上訴的規定不同。民事裁定書壹般不允許上訴,除非法律明確允許當事人上訴,裁定書壹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民事判決壹般是允許上訴的,除非法律明文規定壹審為終審。上訴期間,民事判決書雖已送達,但尚未發生法律效力。此外,民事裁決的上訴期與民事判決的上訴期不同,前者為10天,後者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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