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是民事主體之間關於某種事物或其他客體(物)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由國家強制力予以保障。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壹種社會關系,而不是人與物的關系。雖然財產關系的客體往往是物,但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義務——發生在人與人之間,而不是人與物之間。民法確認的民事法律關系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