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調整壹定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賦予當事人民事權利和義務,而不是在這些調整的社會關系之外形成另壹種獨立的社會關系。民事法律關系產生後,民事罰款規範作為約束當事人行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得以實施。
民事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是平等的、獨立的、互不隸屬的。在權利義務的內容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雙方往往都有權利義務。
擴展數據
即使國家作為特殊的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其與其他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
而且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消滅,尤其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都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只有充分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才能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當事人的意思自由也應受到限制,如不得違反公序良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