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爺爺奶奶是直系親屬,但根據國家關於喪假的規定,不在喪假範圍內使用。
三、目前,我國法律對於直系親屬的定義和範圍比較模糊,壹般認為直系親屬的範圍比直系親屬更廣,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壹)直系血親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虛構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比如:父母,孩子。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血親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也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二)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親屬和配偶。比如在戶口本和壹些表格中,直系親屬是:配偶、父母、子女。
(3)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比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是: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死亡。這裏的血親包括虛構的血親。
(4)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比如會計回避制度中的“直系親屬”解釋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配偶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