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律師訴訟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和《北京市律師服務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律師訴訟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民事案件的具體標準是:按標的額比例收費的標準(涉及財產的案件)。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6%;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10萬元以上,2%。根據當事人爭議標的金額的不同,費用應當累進收取。如果標額50萬,律師壹審費3.4萬。鑒於時間有限,我們無法提供詳細的咨詢。如果需要更多幫助,可以直接打電話咨詢。
法律客觀性:
律師費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律師費用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委托人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