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是指按照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的壹種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分為七檔,分別為3%、10%、20%、25%、30%、35%、45%。每個檔次都有相應的起征點,具體起征點的多少因地區而異。即在綜合所得達到起征點之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分年度分配的收入,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文件,超過5000元的部分,按照上壹納稅年度的稅率在稅前扣除申報。比如2019 65438二月領取的年終獎,需要按照2018的稅率計算扣除。除了應繳納的綜合所得稅外,還有壹些項目可以減免。比如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子女教育費用、贍養老人費用等,都可以在年度申報時扣除。
什麽是“累計預扣法”?累計預扣法是指根據納稅人的年收入進行預扣預繳,匯總計算年收入最終確定年收入應納稅額的壹種個人所得稅征收方法。這也是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征收制度。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是壹項重要的財稅制度,個人需要按照規定及時申報納稅。在申報個稅的過程中,要註意綜合所得的計算方法、稅率檔次等相關規定,了解適用的減免稅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納稅人依照本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按月或者按季預繳稅款。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預繳的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及時確定納稅義務,並開具納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何時辦理納稅手續,何時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