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2.排除危險,返還財產;
3.恢復原狀;
4.修理、返工和更換;
5.損失賠償;
6.支付違約金;
7.賠禮道歉賠償。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方案;
1,對賬。和解是雙方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對已經發生的糾紛進行協商,沒有第三方的介入,完全靠自己解決糾紛的壹種方式;
2.調解。調解是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可以由人民法院主持,也可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仲裁。仲裁的前提是雙方達成仲裁協議,表示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如果選擇仲裁,可以不再去法院訴訟;
4.訴訟。俗稱“訴訟”,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加強,訴訟在日常生活中也屢見不鮮。
綜上所述,法律具有秩序、正義、效率、利益的意義,但法律象征著對普通人的保護和希望的意義。法律依然以其獨特的意義和威嚴捍衛著人們的合法權益。法律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最後壹道防線,守護著人們的希望,維護著整個社會的正常秩序,為人們安居樂業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166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