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對稱的信息傳輸會產生數據風險。壹些民營企業為了獲得銀行融資,美化報表,向銀行提供含有大量虛假信息的審計報告,增加了銀行識別信息真實性的難度。
3、經營行為不規範,形成投機風險。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來源於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特別是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企業的老板既是投資者,又是經營者。企業在不同程度上相當於老板,員工處於被動的“農民工”地位,參政議政意識淡薄。壹個企業的管理模式和策略完全取決於老板的個人利益偏好和能力水平。
4、道德行為的不確定性,形成法律風險,給企業的經營和生存帶來致命的打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