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異或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二、領證所需材料: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最好在民政局復印,因為有格式要求)2、3張2寸大免冠照片(可拍可帶走,紅底;也可以在民政局拿)3。壹點現金。(結婚證、證件復印件、拍照等費用需要自理。3.辦理結婚登記手續: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向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提交指定醫療保健單位出具的經批準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明》;結婚登記前,壹定要到正規醫院進行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婚檢應該是自願的,不是強制的。所以,即使不參加婚檢,也能順利拿到結婚證。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婚姻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