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有的協會只把名譽會長稱號授予那些擔任過協會會長,並在任期內為協會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名譽主席是授予對協會作出具體貢獻的其他人的。
法律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50個以上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混合,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人;(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三)有固定住所;(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人員;(五)有合法的資產和資金來源。全國性社會組織活動經費65438+萬元以上,地方性社會組織和跨行政區社會組織活動經費3萬元以上;(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社會組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布和活動區域相壹致,準確反映其特點。帶有“中國”、“全國”、“中國”字樣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地方性社會團體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國”字樣。